对于内审职能的正常发挥,张玉认为,“本土企业的内审部门首先要改变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财会部门或总经理的模式,内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即使这种模式做不到,至少也要实行既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也向总经理报告的双重报告机制。”“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才能为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提供制度保障。”张玉特别强调。
有着丰富跨国公司运营经验的金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COO郑东生先生曾任公司总审计师,他直言保持内审部门独立性是内审实施的最重要的组织保障。“有了这种制度安排,内审部门领导人和CFO就是平等的合作伙伴,他们虽然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从而有了密切合作的基础。”
内审、内控与CFO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效果的检测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能否生效的最基本要素。在所有影响控制的要素中,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制衡机制,导致少数管理者权力过分集中;管理层缺乏诚信或带头逾越内部控制,或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等,都会导致内部控制失效。
内部控制的发展经历了财务控制、财务控制与管理控制相结合、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相融合等几个阶段。“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关系是一枚钱币的正反两面:控制适当,风险减少;控制过度,效率降低;缺乏控制或控制无效到处都可能出现风险。内控的效率和有效性是决定审计效果的重要因素。在公司内控体系框架设计中,内控部和各职能部门应实行‘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职责分离。”张玉特别强调说。
对此,中国石油管道公司内部控制办公室流程与控制科科长滕洪军认为:“内控的任务是监控业务和财务风险,特别是财务报告目标的可靠性,而内审的职能则是审计内控的有效性,无论是内审还是内控都有许多工作是要和CFO的职责紧密相关的,因此三方之间的携手合作非常重要。”
“因为内部控制的执行主要是各个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所以CFO在内部控制中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来自跨国公司的财务总监王先生就CFO如何促进内审有效性方面的作用时如是说。
而从内审的角度看,郑东生坦承“内部审计和其他管理层的关系相处良好的法宝是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内审部门要多做换位思考,要和各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多提改进建议而不是一味的挑毛病,贬低别人抬高自己。既要换位思考,又要站的高看的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