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综合预算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实践证明,预算外资金收支挂钩管理方式已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议财政部应及时引导各地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取消现行收费、基金中不合理、不合法的项目,将保留项目逐步纳入预算内管理;对于确需实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费,也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建立起性质合理、管理严格的收费、基金体系。财政部门应加强收缴监管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对不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的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确保预算外资金应收尽收。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置于财政部门统一监管之下,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预算资金、财政核拨批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依法组织的其他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同时加大部门预算编制的深度,在进一步加强经济状况分析及预测的基础上,建立预算收入经济预测模型,推行标准收入预算法;支出预算编制要完善、细化。人员经费按政策,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预算应进行科学论证,视财力状况安排,并建立支出项目库,逐步实现项目滚动预算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定额标准体系,深化基本支出预算改革
根据单位承担的职权和专项工作的不同,认真进行基本支出分析调研,逐步制定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公用经费实物定额管理,对政府非经营性资产统筹管理,实现共建、共享、共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继续组织定额调研工作,重点是实物定额的测算和确定,建立公共资源配置标准,以及分行业的事业单位定额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逐步建立政府资产实物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机制。专项预算的编制必须贯彻统筹预算内外财力,实行综合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体现公共支出需求;量力而行,合理排序;严格管理,追踪问效等四个原则和前期准备、申报审核、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项目库建设等措施。要从全局出发,科学论证,合理排序,按照轻重缓急排序,优先安排急需和可行的项目,建立严格的专项预算审核程序。部门的专项预算必须符合公共财政支出的方向和范围,支出科目要反映资金的最终用途,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
(五)健全预算信息管理系统
统筹管理预算基础信息、专项支出项目库、预算编制审查、预算指标管理、预算执行监测分析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员资料数据库和政策资料数据库,健全市级人员支出预算编制系统,达到通过基础信息库的相关资料,自动生成各部门人员支出预算的目标。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拨款程序,有效杜绝超指标下达单位预算、待分配指标随意调整及超预算拨款等问题。及时反映预算指标的变动情况,预算处和各业务处室都能及时了解预算的追加及下达情况,提高资金的调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