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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管理的症结:“武大郎开店”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中国管理传播网 邱旭瑜 参加讨论

  三、缺乏经营意识,连一粒芝麻的风险都不愿意承担。

  如果把历史往前推三十年,如果谁家有一张网,就一定会有鱼吃,因为那时候江河湖海里到处都是鱼,随便捞就可以了。但是现在的情形不同了,江河湖海中一切可以养鱼的地方都已经被圈起来了,人工网箱养鱼的技术推广后,使得人们已经不可能随处撒网了,可以撒网的地方也已经鱼之不多了,即使是公海中捕鱼也是有所限制的。

  如此,原先许多打鱼为生的人,现在也不得不学会养鱼了,于是也就必须要有经营意识,更要有风险意识。光会出力流汗蛮干也许会换来卖不出去或者卖不出好价钱的鱼,甚至会换来一池死鱼。

  现在谁都知道人才重要,作为律师事务所也都知道专业团队非常重要,是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但是,作为企业很少有愿意化代价培养人才的,总想着在市场上抓来就用;作为律师事务所也很少有在专业团队上下功夫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投资人才风险最大,因为人是善变的。但是,在现代管理制度背景下,不是经过团队培养和打造出来的人才就不是人才。于是,大家都只好从江河湖海中抓些已经中毒的鱼来勉强维持生存的需要了。

  四、利益至上,连一粒芝麻的亏都吃不得。

  古人云“吃亏是福”,是因为中国人骨子里吃不得半点亏,原因是因为大家都穷怕了,也因为总有人想方设法地沾别人的便宜。于是害怕吃亏、吃不得亏就成为了国人几乎病态的意识,甚至连做慈善都必须要有回报,否则就拒绝慈善。

  由于害怕吃亏、害怕别人讨了他的便宜,民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于这样的暴力机制,“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因为一个人失误或过错,而导致一百个无辜的人爱牵连。

  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企业内部没有公平的利益机制,老板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根本没有考虑员工不断增长的利益需求。

  律师就更厉害了,一切从“天赋人权”出发,哪怕一分钱都能上纲上线,能上至国法天条的高度。于是就出现了三种分化:

  1、各自为政,大家都把利益冲突的可能降到最低,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或者提成或者包干。

  2、一部分人“强迫”另一部分人“不得不”为其工作,由于生存和竞争压力使得一部分人不得不以脑力和智力的付出却获得体力劳动者的报酬。以大欺小、持强凌弱根本就没有公平可言,所以一旦机会成熟就会立即逃之夭夭。

  3、大部分律师就和武大郎一样,既做烧饼又卖烧饼,集人、才、物和产、供、销于一身。

  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个共同的通病,总是宁可挖空心思在一百元中分得八十元,而不是想方设法挣一千元,自己分二百元。

  无论是企业还是律师事务所,最终要形成规模,必须要把大部分的利益让出去,并以此换得发展的空间。利益最大化最终要在量能上体现,而不仅仅是在绝对的比例上争夺。

  应该说,中国律师界不乏专业精湛、社会资源丰富的律师,但是集专业之长、社会活动和经营管理于一身的人,目前尚还是稀缺资源。总的来说,律师事务所的经营和管理还处于这样的状况:一个不懂得经营管理的人在领导着一群更不懂经营管理的人,武大郎开店的现象是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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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中国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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