⑺、品管部责任
①、检验标准、规范错误。
②、进料检验合格,但实际上不良率明显超过+,-标准。
③、进料检验延迟。
④、上工程品管检验合格的物料在下工程出现较高不良。
⑤、制程品管未及时发现品质异常(如代用错误、未依规定作业等等),
⑥、其他因品管工作疏忽所致的异常。
⑻、业务部责任
①、紧急插单所致。
②、客户订单变更(含取消)未及时通知。
③、订单重复发布、漏发布或发布错误。
④、客户特殊要求未事先及时通知。
⑤、船期变更未及时说明。
⑥、其他因业务工作疏忽所致的异常。
⑼、供应商责任
供应商所致的责任除考核采购部、品管部等内部责任部门外,对厂商也应酌情予以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