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作为省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为:①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②不发生特大电网、设备事故;③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电网、设备事故;④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⑤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为确保省公司目标的实现,省公司对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进行细化,具体为:①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②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人身轻伤事故;③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④不发生误调度、500kV误操作、110kV及以上恶性误操作事故;⑤不发生重大基建质量事故;⑥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⑦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⑧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机⑨各发供电企业完成2个不跨年度百日无事故记录。
(3)各基层单位为保证各自目标的完成,在省公司下达目标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细化,对工区、县公司的目标要求比省公司下达的要更加严格,要求:①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②不发生大面积停电和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停电事故;③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④不发生重伤、轻伤事帆⑤不发生误操作事故;⑥控制设备一类障碍;⑦不发生农村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
(4)工区、县公司对班组的要求就更加明确,就是:①不发生设备异常;②不发生人身未遂。
4 采取不同措施和方法保证目标的完成
为保证目标的实现,省公司和各基层单位都分别采取各种措施,制订各种办法,努力实现目标。
4.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公司安委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省公司和各基层单位都制订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坚持每季一次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分析会,分析总结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基层单位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季一次安委会,使省公司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精神直接深入到基层;通过一把手安全述职制度、说清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