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招商”为“选商”
改革招商方式,加快引进一批具有全局影响的重大项目。变“招商”为“选商”,集中资源,按照产业导向和产业链缺失情况进行“选商”;尽快确立新的招商方式,由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发改、科技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招商的标准和方向,再由规划部门根据招商标准和项目落实规划选址,国土部门负责土地清理,招商部门根据确定的招商目标和选址进行定向招商。
加快实施工业总部企业落地工程。在光明高新园区选址建设“深圳先进制造业总部基地”;在正在建设中的九大产业集聚基地规划建设行业总部功能区;结合工业区升级改造,将特区内部分符合条件的旧工业区改造成为工业企业总部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基地。
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工业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展览会,对参展费用给予部分补助;积极开拓西南、中部市场,发展和扩大东北市场,不失时机地开拓华东和华北市场,努力开拓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市场;加强与国内各大省市的经贸联系,洽谈工业项目引进和转移;在外贸发展基金中设立加工贸易扩大内销资金扶持专项,对从事允许类产品生产的加工贸易企业,根据其内销规模和比例给予一定的奖励。
推进专业园区建设
加快推进专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建设。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重点支持一批产业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加速器;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带和世界一流高新园区;加快产业集聚基地内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积极推动基地总部功能区的规划建设和生态化改造,研究建立基地考核评价体系。
完善工业结构调整跟踪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工业发展基础研究工作。建立和完善产业结构调整的跟踪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情况、新进展;组建工业发展研究机构;建立工业发展专家咨询制度 ;构建深圳市名牌企业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