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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罢工的那段日子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7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谨此纪念《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周年

  一、工厂介绍

  我所在的工厂是一家台资做LED的工厂,总部在台北,大陆这间厂设在广州市某工业区,人数约为1500人,其中间接人员260人,产线直接人员1240人,80%为女工。工厂间接人员上班五天八小时,较少加班,直接员工两班倒,每班11个小时,订单多的时候要上到13个小时,全部按计时来核算工资,加班费按690/26/8作基数,不符合劳动法律要求,不过自从国家最低工资规定以来,都是按此公式核算,只是随着本地最低工资水平的调整而变更最低工资数。

  工厂在工业区内有两个厂区,员工就住在工业区内的宿舍区内,不是封闭厂区,人数将近一万多,平时也显得挺热闹的。工业区靠着镇大道,大道的尽头约五公里处就是镇政府的所在地。

  工厂平时管理很严,台干的地位较高,有些台干经常是毫不给面子当着员工的面骂底层干部,所以台干在员工心中总是感觉有些恐惧。工厂从上到下的人员安排为副总经理-(副)厂长-经(副)理-主任-课长-班组长,还有就是受台北总部的交差领导。我是人事部的一位职员。

  二、导火线

  2007年10月份,离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只有两个多月了,工厂员工大多数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当务之急是在年底前和所有的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自从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后,报纸、网络都在大量报道,有报道劳动法可以赔偿多少多少,也有报道工一些工厂趁年底大量裁员,一时间每天听到的都是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消息。

  工厂大多数人对此还是不大了解,或者只是了解了一些片断,但有些员工也在底下暗暗讨论,甚至有保安拿着报纸来找我们人事部理论,说他做了七八年,明年离职的话该有多少赔偿。估计工厂像这种人还真的不少。

  我们人事部也在密切关注,开会也经常提到。不久,副理向我们通告,一周后台北总部人力资源处的领导要来,重点就是督促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10月30日上午,总部人资处长到了工厂,下午就召集人事部所有人员开会,布置11月1日员工签劳动合同的事宜。处长带来台北的律师,据说是专门研究大陆劳动法律事务的。律师给我们详细讲解了新劳动合同法,并且分析了工厂新的合同版本。新合同规定期限为四年,从2007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

  11月1日早上六点半,我们到了饭堂,这里可以容纳几百号人,产线上晚班的人员提前下班到饭堂聚集。大约在七点钟,员工基本上已经到全,我们给每位员工发了一份合同,副总、处长都在现场,并且作了相关说明,律师用投影设备讲解了员工在哪些地方填写什么内容。

  可是,这次签合同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几百人坐在一起,开始有很大的的讨论声,逐渐质疑不断。有的说为什么要签四年,有的说为什么只有一份合同,有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观望。最关键的质疑之处,在于没有把规定的薪资核算方式690/20.95/8写入合同中,怕还是执行原来的核算方式。

  场内的讨论声音越来越大,已经盖过了律师的讲解声音,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紧张的气氛,最终,无论律师怎么讲,大多数人还是没有动笔。副总看到这种情况,接过话筒喊道:“你们还想不想上班呀,不签可以现在离开……”,话音刚落,坐在门口的一部分人突然站起身离开了饭堂,接着,中间一部分人也站起身来,大喊“走就走”,其他人也响应起来,纷纷把手中的合同书扔掉。当时的场面不亚于菜市场,副总爬到桌子上大喊,可是怎么也听不到他说什么。

  轰动过后,走了差不多一半人,地上满是遗落的合同书,场面非常狼狈,我们工作人员也无能为力。签的合同也只是签个名字,其他什么都没有签,大多数合同只是空白。领导商量后,只能叫员工先回去。副总、处长也是第一次看到此情景。事后,处长形容那跟要暴动似的。上午第一场合同签定工作宣告失败。

  上午八点半,我们工作人员又赶到第二场合同签定地,里面已坐满了各部门职员,有的已经知道了第一场的情况,不怀好意地冲我笑。

  律师和第一场一样,还是先介绍了合同样本以及填写方式。大家提的问题也特多,有问为什么不一年一签,有问无固定期限,有问为什么不到元月一号才签……太多问题,律师都有些不大耐烦了,场内的讨论声也越来越大,副总、生产副理又习惯性地大嗓门叫大家统统安静。

  之后,电脑中心主任问“是不是只要离职都可领到补偿金”,律师说了一句“怎么这么弱智的问题”,可谓是火上浇油,大家齐喝道,“说谁弱智,信不信干死你”。场面异常混乱,有人甚至冲了上来。律师再解释也没有人愿听,有人质疑他是不是公司哪里请来的托。而且,一名副课长站到讲台,拿着合同列举了八大不符合条款,对副总过来与之对话也不理会,台下众人都鼓掌支持。可想而知,第二场合同的签定也失败了。

  下午,处长召集人事部人员开会,继续讨论合同事宜,检讨上午的事项,认为是不能让那么多的人一起来签,做得太急,还没有充分的时间去和员工解释新的劳动合同法”。最后,决定让我们几个晚上加班列印一些合同,再分发到各个部门,先布置班组长和部门主管去动员员工签字,各主管必须落实相关责任。

  --谨此纪念《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周年

  一、工厂介绍

  我所在的工厂是一家台资做LED的工厂,总部在台北,大陆这间厂设在广州市某工业区,人数约为1500人,其中间接人员260人,产线直接人员1240人,80%为女工。工厂间接人员上班五天八小时,较少加班,直接员工两班倒,每班11个小时,订单多的时候要上到13个小时,全部按计时来核算工资,加班费按690/26/8作基数,不符合劳动法律要求,不过自从国家最低工资规定以来,都是按此公式核算,只是随着本地最低工资水平的调整而变更最低工资数。

  工厂在工业区内有两个厂区,员工就住在工业区内的宿舍区内,不是封闭厂区,人数将近一万多,平时也显得挺热闹的。工业区靠着镇大道,大道的尽头约五公里处就是镇政府的所在地。

  工厂平时管理很严,台干的地位较高,有些台干经常是毫不给面子当着员工的面骂底层干部,所以台干在员工心中总是感觉有些恐惧。工厂从上到下的人员安排为副总经理-(副)厂长-经(副)理-主任-课长-班组长,还有就是受台北总部的交差领导。我是人事部的一位职员。

  二、导火线

  2007年10月份,离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只有两个多月了,工厂员工大多数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当务之急是在年底前和所有的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自从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后,报纸、网络都在大量报道,有报道劳动法可以赔偿多少多少,也有报道工一些工厂趁年底大量裁员,一时间每天听到的都是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消息。

  工厂大多数人对此还是不大了解,或者只是了解了一些片断,但有些员工也在底下暗暗讨论,甚至有保安拿着报纸来找我们人事部理论,说他做了七八年,明年离职的话该有多少赔偿。估计工厂像这种人还真的不少。

  我们人事部也在密切关注,开会也经常提到。不久,副理向我们通告,一周后台北总部人力资源处的领导要来,重点就是督促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10月30日上午,总部人资处长到了工厂,下午就召集人事部所有人员开会,布置11月1日员工签劳动合同的事宜。处长带来台北的律师,据说是专门研究大陆劳动法律事务的。律师给我们详细讲解了新劳动合同法,并且分析了工厂新的合同版本。新合同规定期限为四年,从2007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

  11月1日早上六点半,我们到了饭堂,这里可以容纳几百号人,产线上晚班的人员提前下班到饭堂聚集。大约在七点钟,员工基本上已经到全,我们给每位员工发了一份合同,副总、处长都在现场,并且作了相关说明,律师用投影设备讲解了员工在哪些地方填写什么内容。

  可是,这次签合同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几百人坐在一起,开始有很大的的讨论声,逐渐质疑不断。有的说为什么要签四年,有的说为什么只有一份合同,有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观望。最关键的质疑之处,在于没有把规定的薪资核算方式690/20.95/8写入合同中,怕还是执行原来的核算方式。

  场内的讨论声音越来越大,已经盖过了律师的讲解声音,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紧张的气氛,最终,无论律师怎么讲,大多数人还是没有动笔。副总看到这种情况,接过话筒喊道:“你们还想不想上班呀,不签可以现在离开……”,话音刚落,坐在门口的一部分人突然站起身离开了饭堂,接着,中间一部分人也站起身来,大喊“走就走”,其他人也响应起来,纷纷把手中的合同书扔掉。当时的场面不亚于菜市场,副总爬到桌子上大喊,可是怎么也听不到他说什么。

  轰动过后,走了差不多一半人,地上满是遗落的合同书,场面非常狼狈,我们工作人员也无能为力。签的合同也只是签个名字,其他什么都没有签,大多数合同只是空白。领导商量后,只能叫员工先回去。副总、处长也是第一次看到此情景。事后,处长形容那跟要暴动似的。上午第一场合同签定工作宣告失败。

  上午八点半,我们工作人员又赶到第二场合同签定地,里面已坐满了各部门职员,有的已经知道了第一场的情况,不怀好意地冲我笑。

  律师和第一场一样,还是先介绍了合同样本以及填写方式。大家提的问题也特多,有问为什么不一年一签,有问无固定期限,有问为什么不到元月一号才签……太多问题,律师都有些不大耐烦了,场内的讨论声也越来越大,副总、生产副理又习惯性地大嗓门叫大家统统安静。

  之后,电脑中心主任问“是不是只要离职都可领到补偿金”,律师说了一句“怎么这么弱智的问题”,可谓是火上浇油,大家齐喝道,“说谁弱智,信不信干死你”。场面异常混乱,有人甚至冲了上来。律师再解释也没有人愿听,有人质疑他是不是公司哪里请来的托。而且,一名副课长站到讲台,拿着合同列举了八大不符合条款,对副总过来与之对话也不理会,台下众人都鼓掌支持。可想而知,第二场合同的签定也失败了。

  下午,处长召集人事部人员开会,继续讨论合同事宜,检讨上午的事项,认为是不能让那么多的人一起来签,做得太急,还没有充分的时间去和员工解释新的劳动合同法”。最后,决定让我们几个晚上加班列印一些合同,再分发到各个部门,先布置班组长和部门主管去动员员工签字,各主管必须落实相关责任。

  我们几个加班到十点多,才把印好的合同发到各部门。回到宿舍,已经是筋皮力尽了。

  11月2日早上上班,听主管说昨晚晚班的合同签定情况也不乐观,只有六部多数签了,其他人都没有签,并且员工情绪很大。昨晚中间下班的时候,台干在车间继续要求员工签,已到吃饭时间,叫饭堂打了快餐到工厂,当时有些员工就很不满。今天早上有部分员工传言,说昨晚晚班的不签合同的话,连中间餐都没得用,一时上白班的员工都非常气愤,有少数上白班的员工干脆不来上班。

  处长因总部有事先回台北去了,临走交代务必妥善处理。可产线班组长他们其实也不大乐意签,有些甚至煽风点火,可想而知,这样做下去合同签定是没办法完成的。一连几天都是这样,有部分员工为躲避签合同,还没来工厂上班。

  事情正朝着严重性的地步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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