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时代,企业家的精神家园,帮助中国企业家在全球化进程中取得成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管理实务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管理实务 >> 公共关系 >> 投诉处理 >> 正文

处理群众投诉超时领导将被追究责任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广州日报 徐靖 参加讨论

  今后佛山各级部门在处理群众投诉时将有一个“紧箍咒”。昨日下午,佛山市在全省率先正式启用行政投诉电子检察系统,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受理处理群众投诉将受到“电子眼”的监督。

  据了解,佛山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一个中心、一个平台和一个系统。一个中心即整合相关资源,扩充12345行政服务热线的功能,将其同时作为全市统一的行政投诉热线,构建一个全新的佛山市行政投诉中心。通过互联网、12345热线以及其他渠道收集到的投诉后,将统一通过投诉处理办公平台,由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将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实时监察,并对投诉处理的结果实施绩效评估。

  12315与12319年内对接12345

  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在启用大会上表示,机关各部门通过电话、接访等方式接收的群众投诉请求,应在当天输入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不得迟报、瞒报。他还透露,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9城市管理热线以及其他部门接受、处理群众投诉请求的工作平台,也将通过开发技术接口等手段,争取在今年内实现同佛山市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的数据对接。

  根据投诉内容特点设处理时限

  记者了解到,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启用后,将由佛山市行政投诉中心根据群众投诉请求的内容、特点,确定办结该项投诉的时限。对群众投诉未按规定时限作出受理决定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结答复的,将给予警告;超过规定时限1天的,给予黄牌警告;超过两天的,给予红牌警告。受到警告的投诉处理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投诉处理明显失当的,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Tags:投诉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