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企业公共关系管理行为,因其内容的动态性以及对象的全员性、整体性和内隐性等特征,因此,决定了这种关系是非线形扩展的“开式”关系,其关系的交换行为与管理行为,是一种“一点对多点”(或一点对无限延伸点)的管理行为。其信息沟通呈“放收式”结构形态,即信息的发出呈放射状,而信息的反馈则呈收拢状。即使是企业内部的公关信息沟通,也决不只是简单的上下沟通、前后沟通的对称形式,而更具代表性的是交叉的、波动的、非对称性形式。无论是信息发出,还是信息反馈公众与信息发布者的公关组织两者的关系均呈非对称、非平衡运行形态。
四、认识公关的非对称性特征才能逐步揭示公共关系运动的基本规律
任何社会组织与其联系的公众,两者之间构成的是一个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矛盾体。这个矛盾体每时每刻都处于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彼此变化的运动过程中,当变化处于量的积累过程时,社会组织的公共关系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中,反之,则处于激烈变动中。客观存在的公共关系运动,是一个从非对称、非平衡状态,向对称性、平衡性状态的转化过程。非对称、非平衡是绝对的、长久意义的;而对称、平衡则是相对的、暂时意义的。从利益机制上看,在社会组织与各类公众之间构成的公共关系矛盾运动中,当一方将自身利益追求即使是适度提升时,都会改变彼此间的对称性、平衡性,使双方呈非对称、非平衡的交往关系形态;当利益追求相交时,即使是短暂的相交,都会使双方呈对称、平衡的交往关系形态。但受组织利益最大化、个体需要求新化生存法则的影响,这种对称性、平衡性状态将很快被突破,于是非对称、非平衡状态再次出现。当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任何一种非对称、非平衡行为中,都蕴涵着对新的对称、新的平衡的内在追求。正是这种对称性、平衡性与非对称、非平衡的相互交织,构成了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着的、波澜壮阔的公共关系矛盾运动。要认识这一矛盾运动的基本规律,就离不开对公共关系所具有的非对称、非平衡的运行形态的深度把握。
注释:
① [美]斯科特·卡特利普、阿伦·森特、格伦·布鲁姆:《有效公共关系》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1月第1版 第8页
② [美] 弗雷泽P·西泰尔:《公共关系实务》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年1月第1版第 10 页
③ [美] 弗雷泽P·西泰尔:《公共关系实务》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年1月第1版第 11 页
④ [美 ] 阿尔·里斯 劳拉·里斯:《公关第一,广告第二》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年4月第一版 第 9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