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时代,企业家的精神家园,帮助中国企业家在全球化进程中取得成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管理实务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管理实务 >> 公共关系 >> 信息披露 >> 正文

政府信息公开对新闻传播的影响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今传媒》 畅祎扬 参加讨论

  在世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是潮流所向。近些年来我国对政府信息公开也在不断地研究与探索,陆续在很多省市付诸实践,不少地方政府都公布了相应的政策。终于,在去年4月26人们期盼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舆论欢呼这是“里程碑式的跨越”,“人民知情权有了保障”,将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成效。国家出台行政法规上千部,至今有效的有650多部,为什么《条例》的出台受到公众如此重视和关注,得到新闻界如此高的评价呢?这正体现了国家认识到政府信息封锁给自身和人民带来的伤害和损失。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如:1994年3月31日的“海城事件”、2003年“非典”疫情等都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

  由此可见,政府信息公开就自身而言对于树立国家形象,保护国家安全意义重大。《条例》的第一条行文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可见,《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及其下属部门为民众获取他们有权获取的政府信息提供保障,这对于满足公民知情权十分重要,也是把公民知情权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上。政府掌握的信息据估计通常要占社会信息总量80%的有价值信息和3000多个数据库,所以这对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扩大其对国家事务的参与度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①

  在现代社会中,大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就是媒体。所以,对大众知情权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媒体传播权的保护,即采访权、写作权、发表权的保护。因此,《条例》为新闻传播业的繁荣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

  一、获取政府新闻的难度降低

  政府信息在报纸上总是置于要闻版,在电视上也是新闻联播的重头戏,水门事件、五角大楼事件也让当事记者和媒体名噪一时,由此可见政府新闻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获知关于政府的新闻总是比较难的。《条例》的出台无疑大大降低了新闻媒体获知政府新闻的难度,新闻媒体上政府信息量将随之增多。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无疑可以扩展新闻报道范围。

  二、为新闻媒体报道政府信息提供法律保障

  《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这意味着报刊、广播、电视的政府报道和信息披露将有法可依。同时,作为重要内容的稿件的信息来源也有了足够的保障。②另一方面,《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及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且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此外,教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供给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也制作、获取了大量社会公共信息。公开这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合法权益。”这对于新闻媒体报道涉及的范围也就有了较明确的界定。

  我们知道很多时候在对新闻事件进行报道时,从业者必须面对的问题就是这件事该不该报,可不可以报,这尤其体现在时政新闻上;另一方面就是不敢越雷池一步,满足于通稿。这样无疑减缓了信息发布的速度,对于形成媒介的公信力不利。《条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为从业者提供了法律保障,可以放下顾虑及时、翔实的进行新闻报道和传播。

[1] [2] [3] 下一页

Tags:信息公开  
责任编辑:admin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