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预警、防腐功能。
当社会上的某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处于萌芽状态时,通过及时的媒体监督与人大监督的互动,可以引起公众的关注,同时也可引起领导机关的重视,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以防止不正之风、腐败现象的蔓延、泛滥,收到预警之效。对社会生活中的一些有损于群众利益的现象,或严重的官僚主义行为,甚至是案件查办中的重重阻力、求情电话、说情条子,媒体监督和人大监督的双重监督,能促使职能部门互相推诿不办的“疑难杂症”改弦更张,进而促使其恪尽职守,履行职责。
五、结语:
如前文所述,媒体监督是社会的、及时的监督,人大监督是层次最高、最具权威性的监督,两者的巧妙互动,不仅能够大大提升舆论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将开辟人大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方式。更重要的是,两种监督形式的结合,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使我们的监督工作更加阳光和透明。因此,促进媒体监督和人大监督真正有效地互动,无论对于监督工作的开展,还是对于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使,意义都是重大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媒体监督和人大监督的互动一定要以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与团结、反映民意反映真实情况并形成正确舆论、提供平等参与渠道为基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两者互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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