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猛如虎!
从1998年的全面禁止到现在2001年的承诺开放再到现在的必须完全开放与立法,中国的直销业在经历了初次相识的混乱与阵痛后,在长达6年的试探性摸索后,又再次面临着一个新的十字路口。姑且不去讨论在今年能否立法,也不去讨论狂热的、一心希望发财的中国百姓对直销的肯定与否定。单就中国企业,在摩拳擦掌进入直销业时,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规划自己的品牌之路?
在解析一个问题时,我们必须在概念上达成一致,否则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讨论。因此在讨论直销企业的品牌之路如何规划之前,必须将直销概念交代一下,以便于后面对问题的探讨。
一:直销的定义
以美国研究直销最有名的两位学者:美国得克萨斯州大学奥斯汀校区的罗伯特•彼德森(robert a .peterson)教授与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的托马斯•沃特巴(thomas r.. wotruba)教授在1996年所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对直销所下的一个简单而贴切的定义最为世人接受:直销是一种没有在固定零售地点进行的面对面销售。
其他的当下流行的直销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a、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的定义:直销是将消费类产品或者服务直接销售给顾客的销售方式,直销通常是在顾客本人或者他人家中发生,也可以在诸如顾客的工作场所等其他非商业店铺的地点开展,直销通常是由直销人员通过产品或者服务的讲解和示范来进行;b、美国直销教育基金会(direct selling education foundation)于1992年的定义:直销是一种通过人员接触(销售员对购买者),不在固定商业地点,主要在家里进行的消费性产品或服务的配销方式,这一定义更强调消费性与配销方式;c、香港直销协会的定义:直接销售与其他象透过电子媒介或邮递的直销模式不同,直销商将产品直接送到消费者家中或工作的地方,为个别顾客或众多顾客对象详细的介绍、示范产品的特点与功效,并一一解答他们的疑问。这一定义则强调了直销的"人情关怀",强调的是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所谓"关系营销"。
从直销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直销有两个大的特点,其一就是:面对面的人员销售;它是一种one to one 的或者说是face to face的销售方式,是通过直销员将企业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流与展示,来达到销售的目的;其二就是:没有固定的销售地点;这也是直销区别于传统零售业的最大特点,它没有固定的店铺,所以也不受空间的限制。这一点也导致了直销企业无法对其直销员进行掌控,一定意义上说是混乱的根源,也为以后进军直销业的中国企业提出了一个很棘手的管理上的问题,对直销企业的品牌建设同样是个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