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SPCA的主要内容改为:雅虎以“0.7亿美元现金 + TBSPA下购买的淘宝股权 + 雅虎中国全部业务”从阿里巴巴公司换取173,914,547股阿里巴巴股票;SSPA的主要内容改为:雅虎以5.7亿美元从阿里巴巴的特定投资者处购买87,726,807股阿里巴巴的普通股。
对阿里巴巴而言,从8-K到8-K/A,其从雅虎得到的直接投资额从2.5亿美元降低到7000万美元,在这一号称“中国互联网史上最大并购案”的交易中,雅虎的10亿美元的交易金额中最后只有7000万美元现金属于阿里巴巴,其他都被风险投资商瓜分。但由于增加了从软银得到的1.8亿美元的可转债收入,阿里巴巴在8-K到8-K/A前后所得到的现金总额保持2.5亿美元不变。
对雅虎而言,比较8-K文件和8-K/A文件的条款,几个要件都是不变的:一是雅虎动用10亿美元的现金不变,只是由从阿里巴巴转为从阿里巴巴的特定投资者购买1.8亿美元的股票;二是交易完成后,阿里巴巴摊薄后的总股本不变,只是其中的27,703,203股(1.8亿美元)由向雅虎发行股票转为向软银发行可转换债券。三是雅虎所占阿里巴巴份额不变,都是40%。8-K/A文件称:“以阿里巴巴股份完全摊薄计算(包括为员工持股计划而预留的股票、所有已发行的期权与权证完成行权、及向软银发行的可转债完成转股),雅虎占40%。”
软银的进退
与8-K相比,8-K/A中新增了“阿里巴巴向软银定向发行1.8亿美元可转换债券”的条款,这样,在可转债完成转股后,软银在阿里巴巴的股权比例应当增加才对,那么马云怎么还对媒体声称软银减持了阿里巴巴呢(参见本刊2005年11月号文章《马云本色》)?我们认为,这应该是因为软银在SSPA中作出了巨大让步。
在8-K的SSPA下,雅虎出资3.9亿美元向阿里巴巴的特定投资者收购普通股的同时,软银也出资1.8亿美元向阿里巴巴的特定投资者收购普通股。但在8-K/A的SSPA下,雅虎以5.7亿美元从阿里巴巴的特定投资者购买87,726,807股阿里巴巴的普通股。由于阿里巴巴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我们判断,事实上SSPA的变化是:软银放弃从阿里巴巴的特定投资者处收购1.8亿美元普通股,该1.8亿美元普通股转由雅虎收购。一个明显的佐证是,在8/K-A文件的SSPA协议的最后签定人中,并不包括软银。
那么,软银由购买阿里巴巴1.8亿美元股票改为购买1.8亿美元可转债,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这是否说明软银既未增持也未减持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明确增减的对象。在本次交易前,软银有两个投资对象,一个是阿里巴巴,另一个是淘宝。交易中,软银在TBSPA下减持3.6亿美元淘宝的股票,其后在SSPA下增持1.8亿美元阿里巴巴的股票(后改为可转换债券)。软银减持的是淘宝,而且不光没有减持阿里巴巴,而是坚定地选择增持阿里巴巴。从马云的说法中我们推断,软银本来准备将套现淘宝所得的3.6亿美元全部增持阿里巴巴,但为了给雅虎的进入腾出空间,马云对软银做了大量工作并最终只让软银增持了1.8亿美元。局外人从交易的结果看来,软银是增持了阿里巴巴的,但局内人从交易的经过看来,软银是“减持”了阿里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