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国家金融审计与其他监督部门在不同层面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可以形成职责分工明确、层次分明的完善监督体系,有助于规范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也有助于各个层次监督机构充分履行职责,进而促进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监管方式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监管资源的效能,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从而有效地避免职责不清、检查重复、社会资源浪费等弊端。
再有,对金融监管机构管理绩效的审计,有助于金融审计拓宽审计面,即改变以前仅仅对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即改变仅由所有权或产权来限定国家金融审计对象的做法),可以对包括外资、民营、股份制等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通过加强对金融政策制定、执行情况和监督效果的检查和评价,达到对金融运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的目的,进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安全。
(四)金融监督环境的成熟,也为国家金融审计重新定位提供了可能
从国家金融审计的外部环境看,金融监督体系日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逐步深化,国外绩效审计的大力发展,所有这些,必将使得我国国家金融审计重新定位成为可能。
1.金融监督体系日益完善,为国家金融审计的重新定位创造了条件。积极防御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我国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加强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完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一直我国金融业努力的方向。三大专业金融监督机构的相继设立,标志着我国逐步完善了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系。同时,金融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行业自律以及社会监督的加强,为国家金融审计的重新定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国家金融审计将有条件和精力将重心从以往的真实性审计及错弊审计逐步转移到绩效审计上来。
2.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加强了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将推进国家金融审计的重新定位
十六大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原则不仅适用于非金融资产,同样也适用于金融资产。特别是中国金融改革本来就较为滞后,按十六大要求理顺体制、建立起单一的金融资产管理体制就更为迫切。事实上,建立起统一的机构来行使独立的出资人资格,追求国有金融机构的价值最大化单一目标,加强对国有金融机构保值增值的监督,正是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前提。可以看出,国家金融审计重新定位在这样的背景下不仅必要,而且极具现实意义。
3.国外审计的发展为我国开展金融管理绩效审计提供了经验借鉴
一方面,缩小国家审计范围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也是国家审计利用有限资源优势,有效发挥审计作用,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战略。国家审计的范围不是越来越大,而是在逐步缩小,并把重点放在具有决策权的政府部门,以增强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重点审查。
另一方面,西方各国经过多年的实践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政府绩效评估理论。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已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有些国家已经用立法形式明确了绩效评估制度(如美国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它们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美国审计署对作为政府部门的银行监管部门的绩效审计,为我国的国家金融审计实施金融管理绩效审计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