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电视营销。美国电视营销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这几年迅速发展。电视购物的顾客越来越多,商品几乎无所不售。无疑,电视营销是一种现代化的营销方式。它结合了电视、有线电视及电话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形成了顺畅而又广阔的购递商品通讯网络,其前景不可限量。
电视营销过程:首先需要对家庭电脑、电话、电视等设备进行简易改装,纳入电视营销服务系统。尔后电视营销商利用有线电视媒介全天候地发出商品与服务信息,屏幕上主持人以朋友的身份和亲切的口吻介绍产品。观众可以在屏幕上选购珠宝、时装、食品、糖果等多类商品。在展示产品的同时也显示价格及同类商品的参考价,采取拍卖方式时还显示观众订货量和剩余量。观众选择订货后,可用联网的电脑或电话提出订货,采用信用卡或其他方式付款皆可,货物会及时送达。
一般地说,电视营销的商品不会出现在零售店内,因此无从比较电视营销的商品价格是否便宜。可见,电视营销的最大诱感力不在价格而在于便利。
在美国电视购物者每天约花207分钟时间收看电视,而商店购物者仅花170分钟收看电视。从收入情况看电视购物家庭年收入约为3.4万美元,甚至3万美元以下,而商店购物者的家庭年收人为3.8万美元。但是年收入超过7.5万美元的电视购物家庭在电视购物家庭总数中占8%,超过7.5万美元的商店购物家庭占
商店购物家庭总数的9%。电视购物家庭比商店购物家庭有更多的成员追逐流行,比例为26%对18%。电视购物家庭对品牌有认同感的占47%,商店购物家庭仅为33%。24~44岁的电视购物者占48%,而商店购物者占45%。另外电视购物以女性居多。
目前美国有两个著名的电视营销公司。QUC(Quality ValueConveience)和HSN(Home ShoppingNetWorking)。它们拥有专门的频道播放电视购物节目,估计在全国有6000万家庭可以收看,每分钟可以处理2万个购物电话。据QVC1993年统计,初次电视购物消费者消费额约为50美元,常客每年花费约531美元。电视购物的兴旺景象,不仅给店铺零售业带来威胁,而且还引得电话公司、通讯公司纷纷涉足该领域。MCAY百货商店计划与HSN合作开设自己的电视营销频道;NORDSTROM连锁百货店和通用汽车公司也计划开办自己的电视营销频道。随着新科技的发展,电视购物将顺利地扩大规模,家庭办公、家庭课堂、家庭购物势不可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