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时代,企业家的精神家园,帮助中国企业家在全球化进程中取得成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管理实务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管理实务 >> 生产管理 >> 安全管理 >> 正文

生产区内的十四不准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7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例一]1998年8月3日9时,某厂总务科修缮班6名工人在汽油车间更换石棉瓦,有人提出铺好跳板再干,领队工人说用不着,于是自己带头踏上石棉瓦作业,当即踏穿石棉瓦,从5.4米高处坠落,头碰到往复泵上,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例二]1996年5月31日,某厂的原油维修队,在检修设备时,一名起重工在高空瓦斯管道上负责溜绳任务到收工时,想走近路,从水泵房石棉瓦屋顶上下来时,踏破石棉瓦,从8.12米高的泵房顶坠落死亡。

  [例三]1997年1月31日,某化建公司工程处一名工人在拆锅炉房屋面石棉瓦时,因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踩石棉瓦作业,石棉瓦断裂,从3米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防止上述事故的重复发生,凡需要登石棉瓦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有许可证,制定安全措施,加以落实,方可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触电保安器又称为漏电保护装置,在电气设备及线路漏电时,它是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种保护装置。

  设备或移动电动工具的线路漏电时无外乎出现两种现象,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如外壳)出现对地电压;系统三相平衡被破坏,出现零序电流(或零序电压)。漏电保护装置就是利用在故障情况下出现的对地电压或零序电流(电压)作为装置的输入信号,当输入信号达到规定值时,装置动作,使接触器跳闸,自动切断电源,起到保护作用,如不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就会极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许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第二节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Tags:$False$  
责任编辑:admin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