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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城市化健康发展的主体形态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7 光明观察 陈柳钦 参加讨论

  由于中国的城市化是在城乡隔离制度的独特背景下推进的,都市区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同时,由于中国城市化还正处于快速推进时期,真正的戈特曼意义上的大都市连绵区还处于发育过程中。因此,国内学者更喜欢用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来指称在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在特定地域范围内,由若干个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纽带联系而形成的城市网络群体。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及综合功能不断增强,城市间开放度加大,市场纽带作用加强,初步出现了区域一体化态势,崛起了一批初具规模的城市群和正在形成中的城市群雏形。目前,中国具有一定规模的代表性城市群主要是:以上海为中心、南京和杭州为次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共有各类城市55个;以广州为中心、深圳和珠海为次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不含香港、澳门),共有各类城市24个;以北京和天津为中心、青岛和大连为次中心的环渤海地区城市群,共有各类城市52个。这三大城市群不论从人口和产业的集聚程度,还是从中心城市规模和总体城市数量而言,都已具备大都市连绵区(Extended Metropoliation Region)的基本特征,是正在形成中的中国大都市连绵区。据估计,到2020年,占我国国土面3%的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产生国家2/3的GDP总量,形成具有全球意义的三大组团式城市群和国家财富积聚的战略载体。可见城市化在区域经济增长中具有关键性作用,而城市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驱动器。随着经济发展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群的形成与扩张是城市化发展的趋势,并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城市群的发展和完善是推进城市化发展的主要途径。

  此外,中国还出现了一大批正在形成中的城市群雏形,如以成都和重庆为中心的四川盆地城市群(简称“成渝城市群”)、以武汉为中心的江汉平原城市群(简称“武汉城市群”)、以长沙为中心的湘中地区城市群(简称“长株潭城市群”)、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城市群(简称“关中城市群”)、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地区城市群(简称“郑州城市群”)、以哈尔滨为中心的松嫩平原城市群(简称“哈尔滨城市群”)、以福州和厦门为中心的闽东南沿海城市群(简称“福厦城市群”)等等。中国城市化发展战略经过20多年的讨论,迄今为止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得到官方和学界一致认可的结论。但是,在中国城市化的实践中呈现出的轨迹却是十分明显地显示出,城市群已经成为中国创造财富的主体区域,成为托起中国城市社会主要力量,成为中国城市化的主要空间依托。

  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中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数量猛增,并形成了以经济为纽带的若干城市群落。预计2010年,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将达到125个左右,其中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达到50个左右,中国将达到15亿人口,形成一批与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国际性城市。发展大城市群,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迎接上亿农民进城。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现在我们的城市,仅仅把农民作为外来的劳力,而没有考虑他们作为城市居民、城市主人的需求。从世界近代史来看,产业革命以后,人们为谋求城市生活,谋求现代化的工作效率,从农村大量涌入城市。城市化同时伴随着社会的近代化,必须同时创造市民化社会。没有市民化社会,城市是无法延续下去的。

  21世纪国际竞争的真正据点是在城市群。在我国城市化发展滞后的情况下,有必要把确立城市群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心环节。抓住了这个中心环节,我们就有或可以有就业的增长、工业竞争力的提高、国内需求的扩大、教育水平的提高、健康保健、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使经济进入良性循环。因此,全面的城市化战略应该是发展具有合理规模的大城市,带动其他规模较小的城市和镇的发展,并利用它们的发展分解大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负效应,在特大城市周围支持卫星城镇的发展,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城市群或城市带,形成合理的城市结构、网络。因此,我们应该将城市群发展列入国家战略,要加大城市群制度创新的力度,积极探索实现城市群发展的多元化目标的途径,应准确制定城市群发展方针,建立一个与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国家城市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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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城市群城市化健康发展主体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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