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评:
1、违背承担责任原则:在媒体开始爆炒其致毒嫌疑时,高露洁却只是公事公办地发表声明,称“高露洁全效牙膏已经由全球各相关权威机构审查与批准”,”让人感觉傲慢,毫无诚意。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出于对于消费者的负责,我们会慎重对待此事”等等。在高露洁并不能完全排除自已是否会致癌的情况下,却不敢勇于承担责任,只是一个劲地表示“目前公司不会回收中国市场上的高露洁牙膏,必要的时候会给媒体一个答复”。如此言语,会让消费者放心吗?
2、符合真诚沟通原则:高露洁公司一直积极接受媒体的采访,对公众和媒体保持着积极沟通的姿态。
3、违背速度第一原则:高露洁除了一个声明外,十天后才召开新闻发布会,错过了灭火的最佳时机。只到十天后,高露洁才正式面对媒体和公众,但这时候人们的恐慌早已达到顶峰。
4、符合系统运行原则:一方面高露洁积极与媒体沟通,一方面获取专家的支持和独立机构的支持,而且全球副总裁亲自参加新闻发布会。
5、符合权威支持原则:作为国内最有影响力的政经类报经纸《南方周末》发布《高露洁致癌事件调查:谁制造了牙膏信任危机》,称所谓“高露洁致癌事件”,其实是由于媒体信息传递失真而制造的一起“公共卫生危机”。由于《南方周末》的影响力,重多媒体的报道的风向开始转向。而在新闻发布会上PeterVikesland的录音及中华预防医学会的代表出席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正面作用。但是国家质检部门官员并未出席,还是表明相关部门对此没有十足把握。
案例评分: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