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声明的后面,戴尔还列出大量在中国的“功绩”,以表白自己对中国市场的友善。
6月1日,戴尔通过公关公司表示:戴尔不准备再发表任何声明,对于员工的处理结果也不会对外透露,也不准备以公司名义作出任何道歉。
戴尔强调最多的是,一贯致力于在中国长期投资和发展,与中国政府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大篇幅叙述了戴尔对中国的投资力度.
而“邮件门”事件发生后,戴尔公关经理一直不接电话,拒绝与媒体进行任何沟通。
案例点评:
1、违背承担责任原则: 戴尔在声明中表述了三点意思,一是说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不是公司的一个推销手段。二是说为此表示遗憾,三是说还要进一步调查。 这个声明是公众无法接受的。我们无法确认这封邮件与戴尔有关方面的关系到底有多大,但是,作为员工在工作上的所作所为,所言所语,戴尔的责任不容推托的,起码也应该为其教育和督导不力承认错误,并进行公开道歉。
2、违背真诚沟通原则:不与媒体和公众积极沟通。我们来看看事件发生戴尔公司的系列昏招:
1)仅仅是一纸声明,而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
2)强调“该邮件内容并没有强有力支持该戴尔公司销售人员上述表现属戴尔工作行为的证据”。
3)将电话转接到其公关公司,说套话,打太极。
4)发表三不声明称:戴尔不准备再发表任何声明,对于员工的处理结果也不会对外透露,也不准备以公司名义作出任何道歉。
3、符合速度第一原则: 戴尔公司在第一时间即作出反应,这是很可取的。
4、违背系统运行原则:实际上戴尔应该明确表态,商业行为就是商业行为,不应该掺杂任何泛政治化的东西,或者政治偏见的逻辑。但很显然,戴尔回避了这个公众最关心的主题。
5、违背权威证实原则:主流媒体倒向另一边,民意倒和另一边,而戴尔在此时去强调对中国的投资力度,只会让人觉得可笑。
案例评分: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