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柯达相机:遭集体投诉
案例评分:0分
7月3日中消协接到白华等220名消费者投诉反映柯达LS443型数码相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问题相机是柯达于2002年在国内上市的一款LS443数码相机,在当时,这款数码相机拥有400万像素和3500元的售价,在市面上还属于高端类的产品。家住北京市东城区的柯达LS443用户白华,是这一款问题相机国内150余名用户的代言人,据白华介绍,大多数投诉人都是在2003年购买的该产品,而且大部分人从购买后1年左右(少部分人从购买后5个月)开始,该相机就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黑屏、镜头无法收缩(显示E45错误)、曝光过度等故障。到柯达维修部门维修,维修部门给出的故障原因都是镜头部件损坏,需花1000多元更换镜头或花更多钱升级为柯达公司其他机型。
另据消费者反映,2005年,这款相机在我国的台湾地区也遭遇过消费者的群体投诉,柯达最终向消费者“道歉”并提出了“升级解决方案”。
2006年8月23日,,中消协进行群体投诉调解听证会。利用听证形式调解消费者投诉在中消协的历史上是第一次。遗憾的是,柯达没有到场。
9月5日,媒体批露柯达炮轰消协的内部邮件。柯达认为,中消协在某机构并未对柯达LS443数码相机进行质量检测的基础上,对外披露了该机构做出的所谓“查验报告”,中消协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实事求是,给柯达公司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至于为何没有出席中消协听证会?柯达指出,在我们接到的书面通知中写道,“请你单位派负责人员应诉”,根据现行《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第一条受理投诉原则第二款规定:调解以双方自愿、合法、合理、公正为基础;柯达法律部门律师以及外部律师的专业立场是无法以“应诉”的名义“自愿”参加会议。
而对于该事件的处理办法,柯达表示将对于消费者的不同诉求,采用不同的解决方案,以达到满意客户的诉求。
9月7日上午,中消协负责人就柯达相机投诉事件给搜狐发来说明,称“在与柯达公司多次沟通协调的同时,我们也与消费者代表进行着沟通,做消费者代表的工作,听取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转达柯达公司对消费者投诉问题的态度,告知他们解决问题需要时间,请他们相信中消协会在法律赋予的职能范围内,尽力帮助他们与柯达公司协商,促进投诉问题的合理解决。有些消费者代表对于柯达公司不理不睬消费者投诉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情绪激动的消费者表示宁肯3000多元的相机不要了,要到柯达公司门前摔碎了,扩大社会影响,引起柯达高层重视。中消协立即对消费者进行劝解,告诉消费者过激行动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使问题复杂化,希望消费者理智维权,依法维权,消费者听从了中消协的劝解,数百人的群体维权行动一直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