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日本航空公司发表公开信,向1月27日乘坐日航JL782航班的中国旅客表示道歉。
3月5日下午3:30,日本航空公司将关于“JL782航班旅客投诉事件”的第一份调查报告递交到中国消费者协会。
3月12日下午,日航第三份调查报告递交到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乘客代表手中,称“日航没有因为旅客的国籍不同而区别对待的行为”。
3月14日,中国乘客表示对日航已完全丧失信心,将采取法律行动。
6月28日,日航就中国乘客受辱认错,日航总裁也表示道歉并赔偿。
7月31日,中国消费者方面的代表与日航代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恳谈会,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点评:
一、 违背承担责任原则。日航的几点声明,以及几份调查报告均措词含糊,推萎塞责,结果激怒了消费者。
二、 符合真诚沟通原则:
日航在此次事件中,一直以OPEN的态度和媒体保持沟通,并多次致歉,从而确保了媒体以最大程度的公正和克制报道此事。(20分)
三、 违背速度第一原则:延误了将危机消灭于“星星之火”的时机。实际上日航有多次可以和解的机会,但却屡屡出昏招。
四、 符合系统运行原则:一方面与乘客进行积极沟通,另一方面与正面接触媒体。(10分)
五、 符合权威证实原则:由总裁表示道歉,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恳谈会(10分)
案例评分: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