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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售后:特约维修资质亟须标准限定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中国消费者报 桑雪骐 参加讨论

  家电出了故障,消费者的第一反应就是拨打厂家的售后服务电话,但相关调查显示,上门的特约维修人员并不一定就能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企业对于售后服务都采取了外包的形式,但一些企业在指定维修点时不能遵守国家有关维修部和从业人员资质的规范要求,还有一些企业为降低售后服务成本,将售后服务外包给了没有资质的维修点。

  ●特约维修资质遭质疑

  日前,重庆消费者赵女士投诉称,2005年10月,她花7200余元买了一台30英寸液晶电视。去年10月,电视坏了,该品牌设在当地的特约维修点派人上门检修,称液晶屏坏了,换屏费加上维修费共需5000元,而当时一台新的30英寸液晶电视才卖3000多元。仅凭维修工看了两眼就断定液晶屏坏了?且如此高昂的修理费用也令其无法接受,于是,赵女士向该品牌总部反映了情况,希望对方能就维修工的鉴定结论做出书面报告。经多次交涉后,企业总部再次派人到赵女士家检修,却得出跟上次不一样的结论:坏掉的部件只是逆变器,按照“三包”规定,该部件还在包修期内,这意味着赵女士不需要花一分钱就能把电视修好。赵女士表示:“为这事我前后奔波了3个月,弄得新年都没电视看,到头来居然是这样一个结果。维修点到底是什么水平?谁来对企业特约维修点的资质把关?”

  记者在网上检索发现,针对特约维修的投诉并非少数。如在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的官方网站上就有这样一则案例:消费者王先生购买了一台冰箱,随后因冰箱不制冷而报修。承担维修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冰箱不制冷的原因是门管出现内漏。维修人员为了省事,将本应给予更换箱体的标准处理方法省略掉,而是将从压缩机通往门框的门管连根掐断,这样,虽恢复了冰箱的制冷功能,但消除了冰箱门管的散热吸潮作用,且有损于冰箱的使用寿命。而记者家的DVD机出现故障后,送至特约维修点修理,虽然机器的故障排除了,但记者一直惊讶于该品牌的形象与维修点形象之间的巨大差异:后者的门口没有任何标记,如果不是提前打了电话,很难发现这个地方,进去后,记者看到狭窄的空间里非常昏暗,只有一位工作人员。记者付费后,工作人员也只给开了一张没有该品牌任何标记的收据。

  ●部分企业不重视特约维修点资质

  据北京市丰台区维修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梁生荣介绍,目前,除个别企业是自建维修队伍外,其他大部分都采用特约维修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即企业按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维修商与之签约,签约后该维修商被冠以“××(品牌名)特约维修点”,由企业为其提供维修材料,并按维修量支付费用。厂家与特约维修点之间并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一种互利的合作关系。对消费者的售后服务承诺虽然是厂家做出的,但服务的落实主要由特约维修点来执行,因此,厂家对后者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售后回访。但事实上,由于受监督成本、人力等限制,不少企业无法完全掌握所有售后服务的情况。而且,由于维修人员都是由各维修网点自己招聘的,一般学历都不高,有的甚至没有相关资质,消费者所得到的售后服务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

  中国家电维修协会秘书长赵泽蕊告诉记者,针对我国电子电器维修服务企业众多、维修服务水平良莠不齐、技术水平差异较大,以及设备、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差别更大的情况,从2004年开始,该协会根据《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开展家电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将家电维修服务部按照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管理等方面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目前,全国通过特级评定的维修服务部有300多家。

  5年前,达到资质要求的维修服务部数量并不多,近年来,虽然多数企业选择特约维修服务部时参照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但维修服务部主动申报并真正按照正规评审程序评定且获得相应资质的只占一小部分,大部分维修服务部的经营规模、人员资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管控,各企业维修服务部的服务程序、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差距也就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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