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务出差报告制度,加强执行力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效率。日前,工行湖北省咸宁分行对全辖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公务出差,从三个方面建立了新的管理制度。
据了解,这三项新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一是建立离辖报批制度。即全辖各县(市)支行行长、城区直管网点负责人,市分行本部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出差或因私离开辖区,必须向市分行行长报告;各县(市)支行副行级干部,市分行本部副科级干部出差或因私离开辖区,必须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市分行相关专业主管行长报告。离辖是指市分行本部、城区支行及直管网点科级干部离开咸宁市城区,其它县(市)支行行级干部离开咸宁市境内。二是建立通讯畅通制度。即除上级行规定的相关专业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外,市分行还规定,各县(市)支行、城区直管网点负责人每天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离开辖区的所有科级干部也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三是建立出差填报制度。即全辖副科级干部因公出差或学习离开辖区,均要书面填写“科级干部出差报告单”,分别按不同管辖权限报主管行领导或行长签批后送办公室备查。科级干部因私离开辖区按程序报批后,需要口头报办公室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