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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实务讲解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四)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相关会计处理为:

  根据“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根据“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这笔分录,才是真正的退税,根据“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可得知,退的是期末未抵扣完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会计上属于过渡科目,不应结转利润,待补贴款到账后,该科目余额自然归零。

  由此可见,“出口退税”贷方专栏核算的是“当期免抵税额”与“当期应退税额”之和,即税法中规定的“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额*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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