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化工生产工艺流程是采用连续性强、设备、管道紧密相连的生产方式进行的。绝大多数是易燃、易爆、易中毒的介质,在这种特定的生产条件下,进行局部设备的动火检修,为什么必须要与生产系统隔绝呢?这是因为设备、管道虽然有各种阀门控制,但因化工生产中,阀门构件长期受内部介质的冲刷和化学腐蚀作用,严密性能大大减弱,总会出现微量、甚至局部泄漏。这样,易燃、易爆、易中毒的介质泄漏到空气中,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浓度范围,遇明火即能发生火灾、爆炸或造成中毒事故。
因此,化工设备、管道检修时,首先要采取措施与生产系统安全隔绝,切断易燃、易爆、易中毒介质的来源,确保动火检修的安全。
有不少企业,由于不采取隔绝措施,而盲目动火,造成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例一]1996年5月27日14时40分,某石化公司一个蒸馏塔在动火检修时,由于没有采取隔绝措施,在塔进出口管线上未用铁制盲板封死,当电焊工点焊时,塔内立即发生爆炸,一股强烈的气流将两名工人抛到二十多米外的加热炉顶上,当场死亡。周围其他七人受伤,塔内1~14层塔盘炸坏,损失十万九千一百元,推迟开车十天。
[例二]1995年8月15日,某石化公司精制车间1000m3的23号汽油无力矩钢罐在动火补焊前,没有将出口管线加上盲板盲死,因阀门泄漏进汽油,在蒸汽加热下产生大量的汽油蒸气,又由于大雨时罐体受冷却,罐内吸进空气与油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上电焊的火源,发生爆炸,罐被炸毁,直接损失一万多元。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化工企业的设备(如塔、罐、柜、槽、箱、桶等)和管道里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动火检修前,如不按规定要求,将设备管道内的可燃气体物质彻底清洗、置换合格,一旦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火源即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如果有毒物质超过国家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还能产生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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