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或事业只是一种经济和社会组织形式的运行载体,事业不等于完全公益性,产业也不等于单纯追求利润。产业化不等于非政治化,产业化与导向的正误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4]媒介走产业化之路,实行产业化改革,关键在于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能够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关键也在于不能简单地把生产精神产品的媒介产业等同于生产物质产品的传统企业,做到始终把媒介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和新闻活动的社会公益性原则,从而实现宣传、经营两手抓,全面发挥媒介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4.传媒集团化为何遭遇政治不适?
目前我国传媒集团化过程中多采用“权力嫁接”的模式,即直接使用行政权力来配置传媒市场的相关资源,以权力的意志来实现传媒产业的扩张,并且权力单位直接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与西方传媒集团的组建主要是由会计师、律师、审计师运作大不相同,中国传媒集团是政府全权运作,连资产评估、债权转移等极为重要的问题都忽略而过,考虑的重点通常是权利的再分配和利益的重组,而不是资产和其他资源的重组。”[5]可以说,中国传媒集团的组建是在不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计划配置的结果。在现有的体制、政策及传媒自身发展状况的条件下,按照西方传媒发展的道路,通过自由市场竞争实现资源的重组和集团的组建都不太现实,因此,承认行政力量对传媒整合的介入有其相当积极的历史意义。
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中国传媒业实际存在的现实弊端:目前我国传媒业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而媒介的市场扩张行为又是以权力单位为主体来进行,这样就存在着一个国有资产出资人缺位的问题,出资人的缺位使得媒介无法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的现代企业制度;[6]同时,该模式下的集团化在传媒扩张时的价值取向不是依照提升传媒影响力、竞争力的要求,而更多考虑的是合并后政治上的利益分配是否均衡;另外,优势传媒往往会因为“级别低”而无法兼并“级别高”的传媒,权力级别意识限制了资源的优化整合。中国人民大学的喻国明教授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媒体跨地区进入的时候,首先发生的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生态的不适问题”。[7]一段时间以来,跨地区经营的报纸都在叛逆和归顺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对当地政府负面新闻的揭露式报道常引起封杀与抵制,《南方都市报》进入深圳以及《南方周未》走出广东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就是典型的中国现象。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改革应该“首先发生在旧有体制危机最严重、机会成本最低和收益最高的场合,因为旧有体制的危机使得这种场合的交易很容易达成,重新签约的交易成本较低”。[8]传统的传媒体制牵动着各级党和政府的利益,从铁饭碗上开刀,改革成本让利益既得者表现出一再迟疑。
当前,在中国加入WTO背景下行政推动的媒介集团化,并没有像原先所期待的灵丹妙药一样给中国电视业带来一个灿烂的春天,相反产生了一些令人费解和尴尬的问题。[9]从根本上说,这是由对媒介集团化认识上的误区所造成的。广电集团化遇到的问题,不是集团化本身的问题,更不是做大做强这方面的问题,而是我国现有广电体制与集团化走向不相适应的问题。不剪断媒体与行政单位的“脐带”,就无法形成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只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才有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现实需求和内在冲动,才能真正走上市场化道路,以实现传媒产业化的跨越与振兴。过去我们对媒介产业的特殊性谈得太多,一直在“事业集团”的自我暗示中绕圈圈而作茧自缚。如今,我国第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媒介产业集团”——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在原牡丹江广播电视局局长张宝才的带动下,所有领导放弃公务员待遇,集团职工实行全员聘任制,完全按照产业化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改革历时十年,不仅年收入超常规增长,而且集团化后连续创下了多年“播出零事故”的记录。“敢于革自己的命”,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为中国传媒集团化烙下了一个深深的印记,为既得利益的留恋者们所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