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组织结构设计结果的进一步修订
通过前面五个必要的组织设计步骤,基本上完成了对组织结构的设计,但现在还不能将它作为最后的结果,还需要作三方面的思考,以对组织结构作最终的定型化处理。首先,出于对新业务管理上的特殊考虑,可能需要在总经理和职能部门之间再设计一些特殊的部门;其次,由于围绕特定的组织任务和问题进行的组织设计,所以,组织设计在既定企业对象内涉及的范围是不完整的,由此可能导致组织的新设计部分与原有部分之间缺乏必要的一致性思考,因此,可能需要根据新设计部分对组织设计的整体模式影响,对原组织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第三,对于未涉及到的业务,出于提高其本身运行效率的需要,在变革影响对本次组织设计任务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搭车变革。
案例-5:
到目前为止,按照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需要,公司中直接涉及到的业务部门及其全部职能部门在公司组织结构设计中已全部设计完成,还需要进一步做出调整: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某些方面的管理和控制,可以进一步在总经理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层次上考虑设立相关的机构。在本次咨询中,复斯咨询组为加强公司对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的控制,建议设立两个非常设机构:技术评估委员会和风险评估委员会,并分别提供技术风险和商务风险方面的决策咨询。
中联公司没纳入到工程总承包业务相关改革范围的是建筑工程分公司。有四个原因需要撤销建筑工程分公司层级,并由公司直接对各设计院进行集中管理。第一,由于其它几个分公司被取消以后,在管理模式上形成了集权化管理,总部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也重新进行了设置和强化,如总部设置了经营管理部和技术质量部,这样对下的管理功能增多且能力增强;而建筑工程分公司下的职能部门实际上也只有两个——综合管理办和技术质量办,所以公司总部有能力对分公司内的业务部门采用集中管理的模式。第二,建筑工程分公司下各分院的领导都处于年富力强的阶段,能力和事业心都很强,近几年随着业务规模不断增大,和分公司的管理摩擦不断增加,也都有独立发展的需要。这样,分公司撤销以后,各分院直接由公司来领导,可以进一步激发各设计院领导和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民用建筑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第三,其它三个分公司如果要撤销,而唯独不撤销另一个分公司,那么,其他三个分公司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就会更大,这在实践上反而会增加改革的难度。
建筑工程分公司的技术质量办,承担对内和对外的审图功能,其中对外审图的量较大且收入也很可观,很有必要进一步在此方面促进其发展。可以考虑将这块功能独立出来,设立成一个独立的分公司,具体拓展和完成对外审图业务,同时继续承担对内的审图任务。
经过上述三个方面的修订以后,中联公司的最终组织结构已经得到完整的设计实现,如图6-1所示,其中的粗框表示的部分,是进一步修订对组织设计的影响结果。
各新设部门和调整部门的功能如表6-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