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最通用的方法之一。一个完整的竞争性招标采购过程由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合同授予等阶段组成。
一、供应商的资格
供应商是指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公司及其他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的自然人、法人。采购实体的任何采购都必须从合格的供应商处获得。
从国际惯例来看,合格的供应商的资格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需的专业和技术资格、专业和技术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备、管理能力、可靠性、经验、声誉和人员。
2. 具有订立采购合同的法定权利。
3. 未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停业状态,其事务目前未由法院或司法人员管理,其业务活动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为上述任何情况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
4. 履行了缴纳本国税款和社会保障金的义务。
5. 在采购过程开始前若干年内,未发现有违反国家税收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的违法违纪行为。
6. 在采购过程开始之前若干年内,其主要领导或主要职员未犯有与其职业相关的刑事犯罪,或与假报、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相关的刑事犯罪。
7. 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需的专业和技术资格、专业和技术能力、专业和技术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备、管理能力、可靠性、经验、声誉和人员。
8. 具有订立采购合同的法定权利。
9. 未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停业状态,其事务目前未由法院或司法售货员管理,其业务活动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为上述任何情况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
10. 履行了缴纳本国税款和社会保障金的义务。
11. 在采购过程开始前若干年内,未发现有违反国家税收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