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包括一般合同条款和特殊合同条款。一般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一些基本性的规定,如如权利和义务,运输、保险、验收程序,价格调整程序,付款条件程序,合同中止程序,违约责任的处理程序,工程图纸的规定,解决争端的程序和方法、适用法律的规定,有关税收的规定等。
特殊合同条款因具体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而制定的补充性规定,是对一般条款中某些条款的具体化,并增加一般合同中没作规定的特殊要求。特殊合同条款包括交货条件,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及交纳方式,验收和检测的具体程序,解决争端的具体规定等。
在合同的招待中,如果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出现不一致的,要以特殊条款为准。
(4)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是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所购货物、设备的性能和标准。技术规格也是评标的关键依据之一,如果技术规格制定得不明确或不全面,不仅会影响采购质量,也会增加评标难度。货物采购技术规格应采用国际或国内公认的标准,除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特点外,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商标、名称、专利、设计、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不得有针对某一潜在供应商或排斥某一潜在供应商的内容。
工程项目的技术规格较为复杂,包括:工程竣工后要求达到的标准,施工程序,施工中的各种计量方法、程序和标准,现场清理程序及标准等等。
(5)投标书的编制要求。投标书是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内容的书面声明,包括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保证金、总投标价和投标书有效期等内容。
(6)供货一览表、报价表和工程量清单。
(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采购单位的利益,避免因供应商违约给采购单位带来损失。一般来说,货物采购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5-10%,工程保证金如果是提供担保书,其金额为合同价的30-50%,如果是提供银行保函,其金额为合同价的10%。
(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招标通告 采购单位在正式招标以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通告。从刊登通告到参加投标要留有充足的时间,让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
招标通告最低限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