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按照经评定的最低报价作为唯一依据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不是指最低报价,它是由成本加利润组成,成本部分不仅是设备、材料、产品本身的价格,还应包括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费用。最低评标价与标底最接近的投标为最优标。
2. 综合因素法是指价格加其他因素的一种评标方法。在招标文件中,如果价格不是唯一的评标因素,应把其他的因素都列出来,并说明各因素的评标中所占的比例。综合因素法实际上就是打分法,总分最高的投标为最优标。
3. 寿命周期成本法是指通过计算采购项目有效使用期间的基本成本来确定最优标的一种评标方法。具体方法是在标书报价上加上一定年限内运行的各种费用,再减去运行一定年限后的残值。寿命周期成本最低的投标为最优标。
4. 投票表决法是指在评标时如出现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投标都符合要求但又难以确定最优标时所采取的一种评标方法。获得多数票的的投标为最优标。
在评标时,出现最低评标价远远高于标底或缺乏竞争性等情况下,应废除全部投标。评标工作应严格保密。
(三) 授标与合同签订
合同授予最优标供应商,并要求在投标有效期内进行。授标时,不得要求供应商承担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义务,也不得有标后压价的行为。
决标后,在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时,也要通知其他没有中标的供应商,并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开始洽谈签订合同问题。这里所说的洽谈,是指在签订合同前相互澄清一些非实质性的技术性或商务性问题。
合同签字并在中标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合同就正式生效,采购工作进入了合同实施阶段。
五、政府采购的内容
政府采购所涉及的内容包罗万象,既有有形的又有无形的,既有物品、工程还有技术,非常庞杂。为了便于管理和统计,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按其性质将采购内容分为三大类:货物、工程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