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聘专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建立了一个专家库,在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时,短期聘请国内相关专家参与讨论与决策。
3.4 设计采购管理的依据
3.4.1 设计供货合同
除核岛、常规岛供货合同外,还有与国内设计院、所签订的设计合同以及与BOP供货商签订的BOP供货(部分供货包括设计)合同,所有这些设计、供货合同都是进行设计采购管理的直接依据,在进行设计采购管理过程中设计、供货合同条款和技术附件是进行设计采购管理的有效工具。
3.4.2 设计法规和标准
由于核岛和常规岛设计和供货由法、英两国公司负责,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国家核安全局认可,核岛设计主要法规和标准是由EDF和法马通为主组成的法规委员会编制的RCC系列法规(900 MW压水堆核电站建造准则)和部分法国国家基本安全规定RFS以及法国国家标准AFNOR。而常规岛部分则以英国标准BS为主。由于阿尔斯通是法、英跨国企业,从而常规岛部分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及制造亦使用法国标准。所有与核安全及环境保护有关的设计,必须同时满足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如《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等HAF法规和《环境保护法》,以及出口国核电站设计的法规和标准。
而对BOP的设计,则有如下原则:
- BOP设计不低于参考电站(大亚湾核电站)的技术要求;
- 遵循业主编制的基本技术规范(BTS)、通用技术规范(GTS)、特殊技术规范(STS)以及其它业主批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 国外设计采购采用国际通用标准或发达国家工业标准;
- 国内设计采购采用国际通用标准或相对应的中国标准(具体以业主组织两院编制的统一的BOP国内设计标准汇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