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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互联网 管理人网 参加讨论

,可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10)纳税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根据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原则,判断其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是否来源于一国的所得。纳税义务人能够提供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可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境内的境外所得,应按税法和条例的规定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纳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应视为来源于一国的所得,如其任职或者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内,应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如其任职或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外,应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11)企业采购、推销人员所得征税问题

  1 对于实行购销费用总承包的采购、推销人员,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其有关费用可在承包费总额的60%以内予以扣除。

  2 月应纳税所得额=[(1-60%)×承包费]÷所属月份-法定扣除额

  月应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总额=月应纳税额×所属月份

  上述所说的“所属月份”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企业采购、推销人员所得应缴纳的税款,实行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合并其全年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本条款仅适用于取消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而实行采购、推销费用大包干企业的采购、推销人员。

  (12) 对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问题

  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特定待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

  鉴于建筑安装企业具有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实际情况,对建筑安装企业工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比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特定行业”征税。

  建筑安装工人包括: 1 参加现场建筑安装施工的工人; 2 在施工现场生产预制构件的工人; 3 利用自有机械和租赁机械进行施工的工人; 4 施工现场从事土石方、半成品、建筑制品和原材料运输的工人; 5 从事施工前的障碍物拆除和清理或竣工后收尾工作的工人; 6 从事临时设施施工的工人; 7 从事防雨、防寒、防湿、现场道路整修、工具修理、新机具试制及新技术试验的工人。

  (13)对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800元的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全计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7款所说的“退职费”是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

  个人取得的不符合上述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和退职费标准的退职费收入,应属于与其任职、受雇活动有关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应在取得的当月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考虑到作为雇主给予退职人员经济补偿的退职费通常为一次性发给,且数额较大,以及退职人员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等实际情况,依照税法有关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税的规定,对退职工人员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收入可视为其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并以原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标准,划分为若干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税额。但按上述方法划分超过了6个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按6个月平均划分计算。个人取得全部退中费收入的应纳税款,就由其原雇主在支付退职费时负责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个人退职后6个月内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职费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九、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实务(二)

  (15) 对各类保险公司聘用的营销人员每月取得的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其工作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可按15%的比例税前扣除。计算方法:

  月应纳税所得额=[月佣金收入×(1-15%)]-法定扣除额-津贴、补贴定额扣除额

  月应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规定仅适用于与保险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营销人员。保险公司管理人员和固定职工不适用本规定。

  (16)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因其受雇期间的表现或业绩而从顾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在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自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7) 个人买断企业的产权后,如企业营业执照未改变原来的国有或集体所有制性质,对买断企业产权的个人领取工资、薪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其税后利润用于个人消费和个人支出的部分,按照“一次性数奖金”的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18) 企业实行承包、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19) 对保险公司支付给驾驶员的“无赔款奖励”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0) 保险旅游等企业的雇员为本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该雇员的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1)个人因受雇期间的表现或业绩,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以不同形式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指雇主实际支付的股票等有价证券的认购价格低于当期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的数额)属于该个人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在雇员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按税法及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2) 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23) 对个人办理内部退养而取得的一次性收入的计税方法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关于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4) 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计税方法

  1 对国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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