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考评中提升组织工作问责力
问责力是打造组织工作执行力的保证。问责力是依据对组织工作效能评估结果而实行问责的能力。提升组织工作问责力是对党务、组工干部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的必然要求,是组织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有效途径。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明确组织工作任务。进一步确立组织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做到“三同步”:即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同步规划;党建工作任务和经济工作任务一起部署,同步推进;党建任务和经济发展目标统一检查,同步考核。
二是建立考评体系,提高组织工作绩效。根据每年组织工作重点和特色创建活动,制定干部、人才、组织方面系统的、科学的考评体系,量化分值,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条件,强化考评的引导促进作用。优化督查工作机制,落实常抓不懈的工作措施,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专项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工作督查制度,使党建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指导、有落实,促进组织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三是完善问责制度,提升组织工作问责力。按照权责统一、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组织工作问责制度,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努力建设责任部门。要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充分发挥问责制度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要重点对阻碍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的对象实行问责,对干部用人不正之风实行问责,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的人员实行问责,从整体上提升组织工作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