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之四:从局部动员到全省总动员
总动员是为应对重大危机,将可控制、可利用的全部或大部分资源从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的活动。
汶川地震发生后,四川省首先启动的是应急Ⅰ级响应,并在重灾区实行局部动员。4小时内完成初始动员响应,12小时内实现了各级党政军机关整体的平战转换。在获悉全省大面积严重受灾、人员伤亡惊人的震情灾情后,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将局部动员升级为全省总动员。此时,距地震发生22小时。此举成为四川夺取抗震救灾阶段性重大胜利的重要因素。其成功实践,对我国国防动员的改革和发展,乃至国家危机管理水平的现代化,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针对不同危机对动员规模的不同需求,应通过法律明确动员等级制度。目前,有关动员等级的规定较为原则,只有“全国总动员”和“局部动员”。而“局部动员”是一个伸缩余地非常大的模糊概念。动员等级制度过于简单,既不能适应安全威胁的多样性,又不利于对动员活动实施有效的控制,实践中易出现动员过度或动员不足的情况。例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中关于四级应急响应的规定,就缺少与之相对应的动员等级内容,不利于依法开展应急动员的准备与实施。
报告之五:一次危机三重动员
此次抗震救灾,事实上打响了“三大动员战役”。
初期动员,保障“抢救生命”的攻坚战。地震突然发生,数以万计的人被埋在了夺命的废墟下,数以十万计的人受到创伤,数以百万计的人被置于危险的境地。面对如此危情,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动员尽可能多的救援力量。至5月19日,共约20.5万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以及各类专业救援力量进入重灾区的各个行政村,从废墟中救出的群众达60025人。这一数字占被救总人数的70%以上,以“抢救生命”为目标的一次动员战役全线告捷。
后续动员,保障消除次生灾害的阻击战。保障“抢救生命”攻坚战的动员战役尚未结束,为阻击次生灾害提供动员保障的二次动员战役就打响了:大面积的防疫、几十处堰塞湖的排险防洪和大量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对先前动员的力量的使用方向作适当调整的同时,重点转向防疫、搬迁和防洪力量动员,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全程动员,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的持久战。地震发生后,灾区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为了给抗震救灾提供一个较好的社会环境,公安系统全力挖潜全勤出动,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大规模的群防群治;省军区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配合维稳,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护。
但凡规模较大的危机通常都是由原生危机、次生危机和社会危机三部分组成。危机的三重性决定了动员任务的三重性,进而决定了由动员形成的资源流是三个规模、方向不同的矢量。这就是危机动员的“三向定律”。四川5·12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发动的“三大动员战役”,实际上就是危机动员“三向定律”的生动实践,给了我们下列重要的启示:
其一,每当遇有较大危机,都要充分做好同时打赢“三大动员战役”的筹划准备,并围绕“三大动员战役”组织和实施应战、应急动员。
其二,在筹划准备和组织实施“三大动员战役”的时候,既要做到统筹兼顾,又不能平均分配动员资源,而要首先保障应对原生危机的需要,直到原生危机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
其三,危机动员的“三向定律”实际上就是三大任务定律;要想在动员实践中使“三项定律”得到充分体现,首先就要使动员的组织指挥架构能够充分反映这一定律,做到按三大任务安排组织力量,按三大任务安排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