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洋派”的品牌形象还是给公司带来了现实的好处。在照明行业内的咨询公司PAOS企业设计有限公司做出的一项市场调查,雷士由于品牌形象新颖,在对消费者的影响力方面,已经和一些老牌的中国照明企业拉开了差距。这项调查认为,“雷士尽管现在还不是行业中最大的企业,但它通过品牌建设所散发出的朝气、锐气以及勇气,的确是现阶段照明行业中最需要的元素。”
当然,在“NVC”品牌的使用上,雷士显得非常谨慎,采用试点运作的方式。用“NVC”品牌销售的第一批产品就是雷士最擅长的射灯,由于质量还不错,尽管价格稍高,但是客户很快就接受了。随后雷士又将业务拓展到了筒灯、灯盘等其他产品领域。
点评:差异化塑造品牌形象
拥有自己的企业并不等于拥有了自己的品牌!雷士通过差异化塑造了“NVC”这一崭新的品牌新形象,将自己与其他中低端品牌区别开来。当然,自主品牌的构建并非朝夕之功,虽然在2005年底,雷士又进一步对“NVC”进行形象细化,提出了“光环境专家”的口号,但是真正拥有强势的品牌,雷士还需要走一段任重而道远的路。
在光源方面,雷士不仅需要应对国内品牌的竞争,还得翻越全球照明巨头飞利浦这座大山;在电器方面,有霍尼韦尔(Honeywell)横越门前。所以,雷士要达到甚至要超越国际巨头们,除了坚持NVC之路以外,还需坚持自主创新,坚持走出国门,通过参与全球竞争,在国际市场锤炼下夯实产品品质,构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
革新专卖,设立运营中心模式
2005年4月,雷士再一次对销售管理进行“手术”:以浙江为原点,经过市场人员与经销商几个月的精耕细作,将全国数百家经销商中规模较大的数十家整合成35家运营中心,其角色不再是单纯的销售职能,而是当地的物流、资金和出货平台,至于其他规模较小的经销商,则直接与各自地区的运营中心接触,不再通过雷士直接统一管理。
“手术”后的运营中心彰显四大市场职能。1、产品配送;2、品牌服务;3、在规定职权范围内维护区域市场秩序和业务秩序;4、销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