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s="keylink">政府、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相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相近似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图形,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商品名称或图形,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均不能注册。
标志的适应性,还包括标志要适应时代潮流。一般而言,企业标志具有相对稳定性,这主要是为了强化整体形象,诱导消费者识别记忆。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或企业自身的变革与发展,企业标志所反映的内容和风格,有可能与时代的节拍不相吻合。因此,企业标志建设要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发生相应的变化。
★知识性原则。知识性原则是指商标形式要适应产品行销地消费者的文化水平。如果消费者不少是文盲,则不宜选用文字标志,而应选用图形商标;如果产品是高科技产品,则宜采用文字商标;如果消费者分布面很广,则应当选用面广的组合商标。
★ 可呼性原则。可呼性就是指标志可以用语言来称呼。目前我们常见的文字、图形、组合商标中,最具可呼性的是文字商标。因为文字是语言的符号,凡用文字构成的标志都能被人用语言称呼,具有可呼性。为了使标志具有更广泛的可呼性,许多企业采用文字与图形相结合的组合商标。懂文字的消费者,按文字称呼;不懂文字者,可按图形称呼。这样,商标的可呼性、适应性会更广泛。
★ 易识性原则。易识性是指一个标志容易被人识别,被人记忆的性质。企业标志是个有限的空间,它不可能传达出无限多的信息。要使标志建设有成效,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内,传达出最能代表企业的、并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信息。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对于各种传播媒体传达出来的信息,或者是惊鸿一瞥,或者是走马观花似的浏览。企业标志只有简单易识,并且具有明确而强烈的表现力,才易使公众牢记。
★美观性原则。标志建设必须符合艺术法则,充分表现其美观性。标志既是企业和产品的象征,又是一种艺术品;必须造型优美精致,适应大众审美心理,给人以美的吸引和享受。
★普适性原则。标志的运用非常广泛,在企业的建筑物上、产品的包装上、办公用品上、员工徽记上、广告媒介上、交通车辆上都可应用。因此在建设时,应考虑标志在多种场合使用,同时还应考虑在上述宣传媒介的制作方便。总之,无论在哪里使用都应保持始终如一的企业形象。
4、标准字建设政策
★ 各种标准字由于功能不同,其建设形式、使用频率、使用范围都会有所不同。但从企业文化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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